2019年12月,与酱油、醋调味品相关的三个新标准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油》、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》、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复合调味料》正式实施,配制酱油、食醋纳入复合调味品管理,不得以“酱油、醋”为食品名称。 标准实施后,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,区分酿造和配制的酱油、食醋更为简单。新标准方便消费者的同时,也对生产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。 春节期间,消费者采购了不少调味品为节日美食盛宴做准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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